根據(jù)成都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《關于順價調整我市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的通知》(成發(fā)改價格函〔2018〕415號),自2018年11月15日起,我公司將按照通知要求順價調整居民用氣銷售價格,現(xiàn)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氣價標準
居民用氣第一階梯氣價每立方米由1.89元調整為2.03元,第二階梯氣價每立方米由2.27元調整為2.44元,第三階梯氣價每立方米由2.84元調整為3.05元;合表用戶居民用氣和學校、養(yǎng)老福利機構等執(zhí)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每立方米由2.08元調整為2.23元。
二、實施范圍
本次居民用氣銷售價格順價調整實施范圍為我市錦江區(qū)、青羊區(qū)、金牛區(qū)、武侯區(qū)、成華區(qū)、高新區(qū)屬于我公司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用氣戶。
三、執(zhí)行時間
自2018年11月15日起的用氣量執(zhí)行。
四、溫馨提示:客戶在用氣過程中如遇險情需要搶險報修,在供氣服務熱線962777無法接通的情況下,請撥打公司臨時搶險急修電話:85064409。
我公司將秉承“以情輸送溫暖,用心點燃幸?!钡姆绽砟睿掷m(xù)做好安全供氣保障工作,為廣大客戶提供優(yōu)質高效的服務。
附件:《成都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順價調整我市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的通知》
成都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
2018年11月14日